关于聘请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监考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3      作者:职继学院    编辑:   来源:
广大教职工:
202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3月11日(周六)进行。为加强我校考点的考风考纪,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特面向全校聘请监考人员,本次考试共需监考人员若干人,本次共3场考试,每场考试监考费150元。监考人员报名须提供姓名、财务工号、手机号等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考人员要求
1、监考人员为我校作风正派、思想觉悟高的在职教职工。
2、监考人员无亲属参加本次考试;
3、监考人员必须承诺严格遵守《监考人员守则》和相关考试纪律,服从管理;
4、监考人员须参加考前监考培训会,熟悉本人承担职责内的各项监考程序。监考培训会安排在3月11日(周六)早上07:00进行。培训地点:长安校区6号教学楼;请监考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
5、监考人员要做好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考前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不得参加本次监考。
6、监考人员一旦排定,须服从监考安排,不得私自调换考场,不得私自让他人代替监考,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监考的,应及时与考务办联系。
二、监考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的老师请和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88373436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