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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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端午节”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时间 2024-06-07 点击数

各院(系)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端午节”假期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就端午节”放假期间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端午节”学生放假时间为68日至6月10日,共3天。

二、切实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

1.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多途径多形式做好人身和财产安全、交通安全、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溺水等方面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自我安全意识、法治观念和安全防护能力。

尤其是加强对防火、防骗、出行以及网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务必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宿舍无人时,务必要切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清理废旧物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得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吹风、电饭锅、拉直板等大功率电器,不在无人时使用充电设备,避免充电器长时间储热,造成电线发热,超负荷运转,从而引起火灾

外出时不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注意人身和随身财物的安全出行应提前查好目的地天气,根据具体天气状况灵活调整出行方式,极端天气不外出,出行游玩中尽量集体行动,如需私自行动应告知同伴,并保持通讯畅通。

增强网络安全意识,避免信息泄露,软件安装过程中不随意点击允许按钮“翻墙”查看、评论、转发有害信息,不发表不正当言论、不转发不实信息,树立良好的网络形象谨防“兼职刷单”“游戏装备骗局”“就业贷”“培训贷”等各类金融诈骗活动。

牢记防溺水安全常识,谨记“五个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切实保障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2.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重点关注心理危机库内学生的心理状态。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舍长的职能,对存在心理不适的学生,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预防、早控制

3.加强法纪校规教育。教育学生走亲访友或与朋友聚会时,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言行举止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引导学生安排学习生活。放假期间,合理调整好休息和学习时间安排,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

三、几点要求

1.做好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各院(系)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和稳定安全隐患排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消除安全隐患。借助微信、微博和QQ等新媒体平台,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各院(系)按照近期的值班安排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完善假期学生稳定安全应急预案,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3.各院(系)做好重点学生离校去向相关记录学生工作干部应于610日晚到学生宿舍,检查、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将本科、研究生晚点名情况610日晚上9时前分别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和研究生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请各院(系)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研究生院(部)

20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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