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院(系)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清明节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就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46日,共3天。

二、切实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

1.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尤其是加强对防火、防盗、出行以及网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提醒学生:离开宿舍时,务必要切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清理废旧物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外出时不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注意人身和随身财物的安全;不参加探险活动,不到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地方游玩,随时根据气象及地质灾害预报做好灾害预防及避险工作明确互联网不是世外桃源,不是法外之地,要对自己上网行为负责,要树立良好的网络形象,不翻墙查看、评论、转发有害信息,不发表不正当言论、不转发不实信息,发现有损国家、学校和个人的信息,要敢于“亮剑”;谨防“兼职刷单”“游戏装备骗局”“就业贷”“培训贷”等各类金融诈骗活动。讲清楚对于自己物品要妥善保管,出宿舍要锁门,外出要注意自己的财产安全,做到贵重东西不离视线。

2.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舍长的职能,对有心理不适的学生,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防、及时救助,引导学生做好自我调适,并尽快与学生家长联系。

3.加强法纪校规教育。教育学生文明祭奠,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言行举止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引导学生安排学习生活。放假期间,合理调整好休息和学习时间安排,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

三、几点要求

1.做好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各院(系)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和稳定安全隐患排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消除安全隐患。

2.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各院(系)按照学期初的值班安排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完善假期学生稳定安全应急预案,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3.做好学生离校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制度,做好学生离校去向相关记录。严禁以任何名义在校外私自租住民房,严禁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游玩,开展校际间学生活动要报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同意。

4.认真做好学生返校情况检查工作。各院(系)学生工作干部应于46日晚到学生宿舍,检查、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将本科、研究生晚点名情况46日晚上9时前分别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和研究生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请各院(系)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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