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职责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机构设置>职责

西北大学第八届校学术委员会任务清单
发布时间:2018-10-26 浏览次数:

依据《西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西大学科〔2016〕1号),并经第八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例会审议通过,西北大学第八届校学术委员会任务清单如下:

(一)学科建设

审议学校学科建设规划,为学校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提出咨询意见等。

(二)队伍建设

审议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审议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评定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以及需要由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定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等。

(三)人才培养

审议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审议学校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审议学校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等。

(四)科学研究

审议学校学科交叉融合、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方案;评议自主设立相关学术基金项目等。

(五)交流合作

审议学校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对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提出咨询意见等。

(六)机构建设

审议学校各专门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章程及名单等。

(七)其他事务

审议学校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为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提出咨询意见;审定学校认为需要提交审定的其他学术事务;评定需要评价学术水平的其他事项;为学校认为需要听取校学术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提出咨询意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