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02年建校以来,西北大学高度重视学术民主,充分发挥教授治学的作用。设立的学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建国前的教授会,据《西北大学大事记》记载,1924年2月,学校公布行政机构的设置,其中提到“全校一切重大问题由以校长为首的有教授代表参加之‘评议会’决定”;1948年5月5日,学校召开教授会筹备会,到会教授60余人,推选许重远先生担任主席。第二种是建国后的学术委员会。西北大学学术委员会在国内高校中成立较早。据校史记载,1978年,西北大学学术委员会就讨论通过了《西北大学学术委员会试行工作条例》,下设文科和理科两个分委员会。1996年,审议通过了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名单。2001年颁布了《西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下设教学分委员会、科研分委员会两个分委员会。2004年6月18日,第六届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顺利结束。2011年11月25日,印发了《西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西大学科﹝2011﹞1号),成立了第七届学术委员会,下设教学分委员会、科研分委员会及学风建设与学术仲裁分委员会三个分委员会。
2014年,教育部公布了《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我校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对学术委员会章程进行了修订,并印发了《西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西大学科﹝2016﹞1号)。2017年,完成了学校第八届学术委员会选举工作,并隆重举行了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聘任仪式。我校第八届学术委员会分为校学术委员会和院(系)学术分委员会两个层次;在校学术委员会下设教学指导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及学术道德委员会等3个专门委员会。21个院(系、部)也成立了学术分委员会。截至目前,校学术委员会委员25人,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委员21人,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委员19人,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委员13人,21个院(系、部)分委员会委员共计2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