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各级学生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骨干队伍建设,培养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学生骨干队伍,根据《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西北大学学生会章程》等规定,现就开展2024年度我校学生会组织换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录取、民主集中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学生会组织换届工作小组负责本次换届选拔工作,成员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相关负责同志、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秘书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现任主席团成员、第三十五届学生委员会委员代表组成,由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秘书长担任换届工作小组负责人,具体指导换届工作。
三、岗位设置
(一)校学生会
1.主席团成员5名,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
2.内设部门6个,分长安校区和太白校区开展日常工作,具体如下:
组织建设部:长安校区6人、太白校区3人;
文艺体育部:长安校区6人;
实践学习部:长安校区6人、太白校区3人;
权益服务部:长安校区6人、太白校区3人;
对外联络部:长安校区6人;
媒体中心:长安校区6人。
(二)校研究生会
1.主席团成员5名,集体负责研究生会重大事项。
2.内设部门6个,分长安校区和太白校区开展日常工作,并设博士生分会,具体如下:
组织发展部:长安校区5人、太白校区3人;
学术学刊部:长安校区4人;
新媒体中心:长安校区6人;
文艺体育部:长安校区5人、太白校区3人;
权益服务部:长安校区5人、太白校区3人;
实践联络部:长安校区5人;
博士生分会:长安校区3人。
(三)各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名
工作人员:20至30人
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四、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2.品学兼优,团结同学,作风正派,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人员最近一学期/最近一学年/入学以来综合成绩排名在班级(专业)前30%;
4.熟悉团学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奉献精神、担当意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议事能力;
5.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面向我校2021、2022级全日制本科生选拔,各内设部门工作人员面向我校2022、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选拔;
6.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面向我校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选拔,各内设部门工作人员面向我校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选拔;
7.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需具备2年(含)以上学生组织工作经历,各内设部门工作人员需具备1年(含)以上学生组织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获校级(含)以上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或在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文艺体育、新闻宣传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五、选拔程序
(一)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
1.公开报名
报名学生填写《西北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人员候选人报名表》(附件1)和《候选人信息统计表》(附件2),经所在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和院(系)党委审核同意、签署推荐意见。
报名者于6月21日17:00前将附件1(含PDF盖章版和电子版)、附件2及学业成绩单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tuanwei@nwu.edu.cn(邮件标题及附件文档名均以“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换届+申报岗位+院系年级+姓名”命名);纸质版材料于6月21日17:00前交至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37学生会活动室。
2.资格审查
由学生会组织换届工作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组织笔试、面试。内容包括党的创新理论、党和国家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学联学生会系列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规定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
学生会组织换届工作小组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情况,拟定新一任主席团成员建议人选名单,经学生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对建议人选进行考察。
5.公示任命
学生会组织换届工作小组根据考察结果,初步确定西北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新一任主席团成员人选,报请校党委、省学联审批同意,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按相关程序任命。
6.内设部门工作人员
在新一任主席团成员确定后,由学生会组织换届工作小组与新一任主席团共同组织对各内设部门工作人员报名者进行笔试、面试和考察,择优确定最终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按相关程序任命。
(二)各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
各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换届可参照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换届流程及时间安排,在各院(系)党委领导下、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下组织开展。
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和部门工作人员候选人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报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审核同意,由院(系)党委确定。
完成换届工作后,需及时将新一届主席团成员、内设部门工作人员名单及时报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建设部。
六、工作要求
1.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各级学生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换届工作应在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进行。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择优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推荐主席团候选人1名,内设部门工作人员候选人不少于2名。
2.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对标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明晰学生会组织的职能定位,严格学生会干部遴选标准和选拔程序,优化组织机构设置,控制人员规模,着力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学生会组织。
3.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各级学生会组织要把握时间节点,规范工作程序,在公开选拔竞聘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切实做好换届期间各项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
联系电话:校学生会 刘艺婷15191874779
校研究生会赵 妍15637027757
附件:1.西北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人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
2.西北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人员候选人信息统计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共青团西北大学委员会
西北大学学生会
西北大学研究生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