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学生会组织:
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关于做好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团体和代表人选推选工作的通知》有关通知,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拟于今年在西安召开。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地方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相关文件,为做好我校代表人选推选工作,保证大会顺利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正式代表7人:本科生5名(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3名、普通学生2名),研究生2名(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1名、普通学生1名)。
二、推选标准
1.本校中国籍在校在册学生。
2.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3.道德品行优良。树立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4.表率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技能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同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积极投身新冠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
5.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6.履职能力较强。能够履行代表职责,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
7.普通学生为非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
三、推选程序
1.推荐提名。各院(系)学生会组织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综合考虑名额分配方案、构成要求等因素,提出初步名单。
2.考察上报。由所在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对初步名单开展考察工作,对照推选标准,在报请学院党委同意后,推荐1-2名代表候选人。
四、工作要求
1.召开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是全省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院(系)学生会组织要在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的指导下,严肃认真地推选代表候选人。在推选过程中要适当注意少数民族学生和女学生比例。
2.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于9月25日17:00前,将《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报送至邮箱tuanwei@nwu.eud.cn,纸质版加盖团委公章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16。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和校学生会。
曹老师:88308860
孙同学:18222247343
附件:
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docx
共青团西北大学委员会
西北大学学生会
西北大学研究生会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