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
通知》(陕政办发
[2012]76
号)、《关于做好
2014
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团省委、教育厅决定联合开展
2014
年寒假大学生到省政府机关见习工作。
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4
年
1
月
20
日
—24
日,
2
月
10
日
—2月21日
。
二、遴选原则与条件
(一)遴选原则
采取学生自愿报名与院系推荐相结合原则,由校团委会同有关院系择优选择。
(二)
岗位名额
4
个
(三)
遴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
须经学校确认考试或实习时间与见习时间不冲突并自愿参加见习;
3.
身体健康,道德良好,成绩优良,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4.
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5.
参加过陕西省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的学生优先;
6.
家住西安或能够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7.
见习学生需为2013年以前(不含2013年)入学的学生。
三、见习单位
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为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20
个省级单位,具体由省政府办公厅、团省委、教育厅等主办方予以安排。
见习单位向见习大学生发放见习补助(每人
800
元),
见习学生保险由校团委统一购买。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学生填写《见习大学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经院系审核盖章,于2014年1月6日下午四点前,交校团委办公室。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积极动员,严格遴选程序,按时完成该项工作。
联系人:刘博
联系电话:
029-88308234
校团委
2013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