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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西北大学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9 阅读量: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精神,我校将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西北大学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的重要举措,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科创带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醒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坚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可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6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6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五、赛事安排
各参赛队将项目推荐表(附件)电子版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时长为1分钟,格式不限,大小不超过1G展示视频,于2016年5月30日前将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发至xdcxcyds@126.com
六、奖项设置
参照《西北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A类竞赛类别


联系人:赵金哲

联系电话:88308234

附件1: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意组项目推荐表.doc

附件2: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践组项目推荐表.doc


西北大学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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