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学生社团:
西北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我校大学生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推进和提升我校社团管理中心工作,更好地管理与服务社团,充分调动各社团组织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社团更好的提高社员能力与素养,充分发挥其培养学生兴趣、拓展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的职能,根据《西北大学社团管理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次星级社团评定由西北大学团委指导,西北大学社团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并受各社团监督。
第二条 本办法试用于挂靠西北大学社团管理中心的各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次星级社团评定活动以“以评促进”为指导思想,以“全面服务,量化考核,动态管理”为评定宗旨,按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考核细则
第四条 组织领导
本次星级社团评比将成立西北大学星级社团考核评比领导小组,由校团委老师(1名)、西北大学社团管理中心主席团(6名)、西北大学社团管理中心部长或副部(19名)共同组成。
第五条 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包括申报星级社团现场答辩情况、社团本学期活动反馈情况和额外加分情况三个部分。
第六条 比例设置
本次星级社团评定最终分数满分为100分,分为现场答辩、活动反馈、额外加分三项内容。最终得分=现场答辩(满分50分)×30%+活动反馈(活动考核表满分100分+活动总结表满分10分)×40%+额外加分×30%。其中现场答辩分数由考核评比领导小组根据社团答辩当天表现评定(现场答辩打分表参见附录二),活动考核表由社管人力部根据社团活动情况填写(活动考核表参见附录三),活动反馈表由社团每次进行活动后自行填写(活动总结表参见附录四),额外加分项目参见附录五。
第七条 奖项设置
星级社团评定共分为五星级社团和四星级社团两部分,五星级社团三个,分别为:南区二个、北区一个;四星级社团六个,分别为:南区四个、北区两个。
第八条 考评条件
1、社团制度 : 社团章程明确,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并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社团成员激励奖惩制度,包括考勤和每次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1)社团评优制度:根据每个社团不同情况制定符合自己社团的评优细则。
(2)社团宗旨,创建社团自己的社团文化。
(3)财务制度,包括制定财务预算、物资采购、核查账目和最终需向所有成员公布财务报表。设备物品及档案管理制度,每个部门对本部物资资料的管理。
2、机构设置: 社团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团结协作,工作效率高。会长主管副会长,并且副会长能管好各自所下辖的部门,各个部门分工明确,社团可根据自己社团的具体情况创建不同部门。
3、注册登记:社团纳新结束后及时进行社团注册,按期注册,与社团管理中心保持正常联系,社团负责人正常参加社团管理中心召集的会议与活动。
4、社团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校园文明风尚。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具有本社团特色。
5、社团工作计划与总结:学期初及时上交社团年度计划与总结, 及时进行社团日常工作总结及期末工作总结情况,保持活动前期的计划完整度,结束之后及时总结活动中的不足与经验。
6、招新情况:社团管理中心每年第一学期对各社团进行统一部署,安排招新时间,划分各社团招新地点。
(1)各社团须按社管要求上交招新申请计划、年度策划、预算,由社管予以批准
(2)社团招新现场秩序竟然,卫生情况良好
(3)社团按时领取和归还所借物品,物品保存完好
7、活动情况:各校级社团开展活动之前,应提前一个星期与社管联系,以便社管对其活动进行评价和反馈。
(1)活动名称具体,且根据天气原因及时调整活动时间
(2)活动前期宣传:要求每次活动至少出一块宣传板和微信推送宣传稿,且宣传稿要交于社管审核通过,如社团本身无微信公众账号可交于社管账号推送。
(3)现场举办情况:气氛良好,并和观众或者服务对象有一定的交流和互动,且有一定的群众影响力。
(4)品牌活动:品牌活动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广泛。
(5)日常活动:日常活动较多,社团成员能得到充分的锻炼。
8、社团获奖情况
(1)校内获奖:在校内举办的各类比赛中获得奖项
(2)校外获奖:积极参与校外举办的大型比赛且获得奖项
9、社团运营情况
新媒体运营:新媒体价值观取向正确,发扬积极思想,传播有用内容;拥有一定数量的关注人数或粉丝数量。
10、与社管联系方面:与社团管理中心联系紧密,积极配合社管工作。对于社管组织的各社团例会不无故旷会。
第九条 考评程序
1、按照本办法评比的通知执行
2、社团填写《星级社团申报表》(附录一)
3、社团管理中心组织社团答辩
4、评比小组统计社团得分并审核评议
5、公示结果
第十条 奖励政策
1、星级社团将通过文件及校团委网站表彰公布;
2、学校团委对星级社团进行表彰,于“一二九文化月闭幕式晚会”授予星级社团奖杯;
3、校团委给予星级社团政策优惠。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各社团申报之时要求实事求是,如有虚报成绩、骗取荣誉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十六条 各社团如对评比结果有异议,可向社团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议,评选组将对结果予以及时反馈。
第十七条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西北大学社团管理中心。
西北大学社团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29日
附录一 星级社团申报表.docx
附录二 现场答辩打分表.docx
附录三 西北大学社团活动考核表.docx
附录四 西北大学社团活动总结表.docx
附录五 额外加分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