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社科处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专家库增补专家和更新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7 阅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需要,全国社科工作办对“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的专家库入库条件和数据库结构进行了调整,为切实做好我校增补专家工作,请各单位及时增补专家、更新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可申请加入专家库: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愿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工作。

3)属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且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二、具体操作方式

1)专家更新信息。专家登录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后,点击右上角“用户信息维护”,进入填写页面,完善需要更新的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专家本人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主页,进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重点更新以下信息:主要研究领域、近5年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获人才资助情况、代表性成果及成果获奖情况等

2)新专家注册。点击“成果鉴定系统”的专家注册(在页面左下角),查看并同意用户协议后可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点“提交”。全国社科办将对入库专家进行终审,经审核通过的专家方可登陆系统。请务必按照栏目要求准确、规范、完整填写,以免影响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核结果

三、加强审核把关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对因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学风问题、身体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承担评审、鉴定工作的专家,可报请全国社科办从专家库中删除。

请于2024426前完成此次专家库集中增补更新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电话:88308194


社科处

2024417


Copyright © 2017 skc.nwu.edu.cn | 西北大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处 版权所有管理
地址:西安市西北大学南校区教学七号楼四层 | 电话:029-88308977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