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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0批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8 阅读量:

各院系所、各博士后流动站: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基金申报工作安排,现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0批面上资助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资助分为一等和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地区专项支持计划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8万元、社会科学5万元。

二、申请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5.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6.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与同批次面上项目一同实施,需单独申报。

7.工作站博士后需选择是否参加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

8.如果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

9.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在线填写,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V1/Program3/Default.aspx)

2. 《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3.《申请书》“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4.在网上申报开通日期前,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板作为填报参考。

5.“地区专项支持计划”申报书要求同上。

特别说明:

请申报人按时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第70批面上项目材料请于8月24日前在线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四、 其他

1.博士后基金项目是博士后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基金的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在站博士后应积极申报,未获批项目资助的人员原则上必须申报。

2.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马婧

联系电话:88308513 18681833015



西北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0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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