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北大学选聘毕业生暂行办法》(西大人〔2015〕43号)、《西北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西大人〔2023〕3号)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单位考核推荐,学校职能部门审查,拟同意下列人员由人事代理转聘事业编制,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各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人选存有疑问,可在2024年5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岗位聘用办公室反映。反映材料须实名提交,以便我部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
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本人持《西北大学教职工聘用合同》(含聘期岗位任务书,一式四份)、原《人事代理合同》、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在岗位聘用办公室办理转聘手续。
联系电话:029-88308221
西北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