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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本科)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11:19 作者: 点击量: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与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遴选推荐工作,根据《西北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西大教〔2023〕23号)要求,学校定于117日(星期二14:00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本科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成果团队根据学校初审意见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围绕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采用的方法、成果创新点以及应用推广情况等制作PPT进行现场汇报(限时8分钟),并接受专家提问。

2.各成果团队116下午14:30-17:00点到长安校区5号楼45418文科组5420理工组)提交修改后的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一式五份),拷贝并调试答辩PPT,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117日,各成果负责人根据答辩时间安排,提前20分钟到达所在分会场,答辩时间及顺序见附件。


联系人:张潇88308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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