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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16:29 作者: 点击量: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29号)精神,为做好我校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申报项目要求。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申报项目需紧扣近年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已列入校级教改项目。

2.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一个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已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申报。与已批准立项的省、部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再申报。

3.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陕西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教师可适度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鼓励跨校(单位)联合申报,其他单位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

4.为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发挥青年教师思维活跃、善于创新的优势,设立青年专项,项目主持人应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获得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项的教师,可结合参赛课程申报1项,不占用院系申报限额。

二、申报时间及安排

各单位根据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遴选推荐工作,并于9月21日(星期四)之前将2023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项目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1.每单位原则上限报2项,院系推荐排序后,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

2.每个推荐项目须填写《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3,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并提交电子版。

3.提供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附件材料,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统一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规划,择优推荐,并及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争取获得省级教改项目立项。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科联系。

联系人:王彤彤、李学骞(88308182)

E-mail:jxke@nwu.edu.cn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docx

3.2023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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