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下午,在《清算会计》课程考试中,经济管理学院2014级会计学专业本科生胡**手机夹带。
根据《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细则》(校发[2005]教字24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及《西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发[2006]教字31号)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学生胡**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