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

时间:2019-11-25

第一章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全面提高学校师德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人[2011] 11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 1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西北大学章程》和《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转变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弘扬西北大学信息科学院技术学院的优良教风和光荣传统,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积极引导我院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球队长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条第三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取向,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寻找准价值追求,道德实践与学校教师思想的共鸣点,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养教师高尚道德情操;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改进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善于运用符合高校教师接受习惯和行为特点的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学校师德建设的实效性。

第四条充分遵守和合并教师组成部分,发挥教师师德建设主动性,不断完善和加强师德建设工作,探索建立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教师指我院教学科研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

第二章师德教育

条第六师德教育的英文职业:教师培养的重要内容,必须始终连续于教师职业生涯的全过程。在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教学科研团队的培育中,师德教育尤其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第七条发挥我院教师教育教学特色,将师德教育延伸到人才培养之中,建设“专兼结合”的师德教育师资队伍,开发具有院系自身特色的师德教育课程体系和实践活动,,突出针对教师和师范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师职业理想信念教育,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教育等内容,实现学校师德教育的双重功能。

条第八坚持开展职业: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建立师德教育微课堂和新教师岗前培训师德教育专题定期组织“师德专题网络培训”,“师德论坛”,“教师教育论坛”,“学人之旅报告会”,“理论名家社会行”等活动,每年古代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寓师德教育于具体具体活动之中,增强师德教育的全员参与性,激发我院教师的职业自豪感,荣誉感,使命感,促使他们热爱教师职业,树立崇高师德。

第九条教师要积极发挥自身师德建设主动性和自觉性,重视和加强师德自我教育,通过自主学习,自我反思,自我改进,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素质。要增强职业自尊,珍惜教师荣誉,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师德修养自觉相对职业生涯规划,在个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实践活动中自觉恪守师德规范,重视内省,内化品行,不断提升师德践行能力,积极养成师德自律习惯。

第十条进一步创新师德教育理念,模式和手段,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教职工文体活动和时事政治学习,将师德教育替代教师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切实增强师德教育实效。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社会调查,学习检查,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感受国家发展的脉搏,增强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主动提升师德素养。

第三章师德宣传

第十一条师德宣传是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广泛采用有效过渡,积极推进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形成良好的师德舆论替代。

第十二条成立师德建设活动月,策划组织系列师德理论宣讲活动,系统宣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等教育政策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建设的内容,宣传普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广泛宣传西北大学“公诚勤朴”的校训,“团结进取,民主奉献”的校风,“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不断弘扬“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喜大精神,树立师德建设的正确理论指导。

第十三条培育和宣传师德典型,坚持开展“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学生最喜爱的教师”等评选活动,组织参与国家,陕西省,西北大学师德先进典型推荐评选活动,树立师德示范典型,组织师德示范典型先进事迹报告会,师德建设经验交流会,展现师德示范典型的良好师德师风,为学院师德建设提供正能量,感染激励我院教师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争当师德建设先进典型。

第十四条创立师德建设文化层次,组织“师德理论宣讲”,“师德专题讲座”,“师德建设征文”,“廉政文化展示”,“典型案例通报”,“党员警示教育”等活动,宣传师德榜样事迹,警示师德失范行为,积极创造崇尚师德风范,争创师德典型的文化交替。

第十五条拓展师德宣传媒介,建立“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师德建设专题网”,探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官方微博,微信以及微电影等新媒体宣传师德的新路径和新形式,,建立教师德宣传,学习,交流的综合性平台。

第十六条充分发挥党委,工会,团委等党政群团组织的优势,建立师德宣传部门联动机制,开展师德宣传活动,探索全方位,立体化的师德宣传工作新机制。

第四章师德考核

第十七条师德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学院将不断完善教师教学科研,职位晋升,职位聘用,评优奖励等职位工作中的师德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深化教师综合评价体系改革。

第十八条师德考核办法按照修订完善的《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考核评估暂行办法》执行,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九条师德考核要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体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第二十条师德考核包括教师自评,学生测评,教师互评,系(室)评估,院(部,中心,所)综合评估,学校审核等替代,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二十一条在新教师选聘中,坚持职业素质和品德修养综合考核,把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品行表现作为重要检查内容,确保选聘教师政治方向正确,道德素质优秀,业务素质精良。

第二十二条学院为每位教师建立老师德档案,记录教师接受老师德教育,受表彰显或奖惩等情况,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学院(部,中心,所)开展的相关活动要及时备案存档。

第五章师德监督

第二十三条针对和发挥师德监督在学院教育质量督导评估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院,部,中心领导和教师同行听课制度,教学督导制度,学生评教制度,家校信息互通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动员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面共同参与,建立学院内外各界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

第二十四条充分发挥院,部,中心,系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党群组织,工会等部门在教师作风,学术规范,教书育人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及时,全面了解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全面加强和完善师德监督。

第二十五条通过建立师德信息平台,建立师德监督邮箱,组织研讨会专题座谈会等方式,建立沟通交流平台,及时掌握师德建设动态,及时纠正不良现象和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六条加强老师德舆情搜集整理,定期开展全院师德状况调查,研究和改进师德建设逐步,建立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应对学校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师德舆论正确导向。

第二十七条进一步严格学术规范,认真贯彻贯彻《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 3号)和《西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的精神,引导全院教师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第六章师德激励惩处

第二十八条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开展“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学生最喜爱的教师”等评选活动,对师德表现优秀的教师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给予表彰奖励。

十九第三条将老师德表现为有关推荐评选的最终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在教师选聘,职务晋升,职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评优奖励,以及骨干教师,学术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选拔培育和各类高层次人才申报推荐等工作中,对师德考核优秀人才人数优先。

第三十条建立健全教师违反教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1)损害国家和学校利益,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调度指导政策的言行;

3)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改改侵吞他人教学科研成果,违规使用教学科研替代和滥用教学科研资源;

4)在申报职称,职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

5)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6)在招生,考试,推荐就业,学生评优,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7)索要或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物,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8)公共道德有严重失范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9)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0)生活作风严重腐化;

11)与学生交往超过正常师生关系规模;

12)其他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从教纪律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或职位等级,取消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24个月。

第三十一条师德考核不合格人员,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评估为不合格,并在先前两年的教师选聘,职务晋升,职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评优奖励,以及骨干教师,学术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选拔培育和各类高层次人才申报推荐等工作中取消资格,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第三十二条建立系,部,中心负责人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查处,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部门,学院将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章师德建设实施保障

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主任,各系,部,中心负责的第三十三条学院成立师德建设委员会,负责总体规划学院师德建设,统筹协调相关工作,研究解决师德建设的重大问题。人担任成员,

第三十四条各系,部,中心,系建立师德建设工作小组,在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的领导和“师德办”的指导下开展本部门师德建设工作。各部,中心,系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系,部,中心其他成员担任成员。

第三十五条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系,部,中心具体框架,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杰出师德建设工作,主要领导参与,切实负起责任;基层学术组织是师德建设的基本单元,其负责人要在师德建设中逐步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全院教师做到教书育人;非教师系列的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育人为本的理念,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三十六条各系,部,中心,要根据本办法和学院年度师德建设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将师德建设工作划分整体工作布局中,并定期进行专项工作检查,督促促成成师德建设工作。

第三十七条建立学院师德建设专家库,涵盖“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国家级教学名师”,“陕西省师德楷模”,“陕西省师德标兵”,“陕西省教学名师”等省部级以上荣誉获得者(人才计划入选者),“西北大学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等优秀教师,从中遴选师德表现突出者作为师德示范典型。建立师德示范典型与广大教师交流机制,将师德示范典型请进级课堂,让教师与他们面对面座谈和交流,使教师们切实发挥师德示范典型的崇高师德,充分发挥师德示范典型在师德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第三十八条依据《西北大学章程》,《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管理方法》,进一步补充教师在学院的主体,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完善教师参与治院治学机制,保障教师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评聘,学术评价,专业发展,评判优选拔等活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赋予权利,创设公平正义,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第三十九条加大师德建设预算拨款力度,将师德建设预算削减各系,部,中心运行费用中,确保师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等工作顺利开展。

第八章

第四十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员,工勤技术人员的师德建设要求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经院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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