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教育和监督管理,现特制定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标准如下:
一、总则
学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有意识的加强党性培养,认真参加党内的各项活动,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学生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针对入党时支部提出的缺点,有意识地加以克服、改正,并采取了具体措施,有所成效;在党内生活中勇于解剖自己,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学习上勤奋努力,对组织交办的工作能积极完成;及时地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广泛联系同学,自觉成为广大同学各方面的榜样。
二、培养考察内容
(一)思想政治方面
1.认真参加党内外各项会议和活动,并积极思考,踊跃发言。
2.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每月写一篇理论学习体会。
3.每季度交一篇思想汇报,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
4.关注社会时政热点,党的最新政策文件,召开主题民主生活会讨论交流。
5.关心学校发展,支持理解学校的方针政策,并在广大同学中进行宣传、动员。
6.在日常生活中,讲正气,讲原则,讲党性,维护党的权威。
(二)学习方面
1.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专业水平。
2.学习成绩优异,考试成绩在班级中处于中上水平;原则上不允许挂科现象存在。
3.积极进行创新性学习,积极参加学习类竞赛活动,为学院争夺荣誉。
(三)生活方面
1.生活作风严谨,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无不良嗜好,树立党员良好的外在形象。
2.积极参加支部和初级党校组织的活动,认真负责完成上级组织交待的任务和事宜。
3.在生活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要在同学面前树立党员良好形象,引导同学们形成良好的生活风气。
(四)纪律方面
1.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如出现违纪现象,视情节轻重延长预备期、推迟转正或报告党委组织部,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严格遵守党内纪律,服从指挥,服从工作安排。
3.遵守党章,维护党的权威。
4.凡学生党员违纪,从重或加重处分,给予行政处分的同学,要给予党内处分。
三、考核办法
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由支部干部组织考核,各支部进行评议;认真填写《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党员考核表》,并交由支部妥善保管;如有调动,则由上级党组织将此表连同本人入党志愿书寄往新单位,以便继续考察。
四、附则
1、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试行。
2、本意见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的有关规定为准。
中共西北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