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教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相关事宜的说明 作者:编辑:时间:2021-12-01 全体参保教职工: 在本次省市医保移交过程中,为保障参保人员医疗待遇不受影响,经向陕西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确认,医保个人账户定额补助仍按原省医保政策(分年龄段补助)执行,特此说明。 西北大学教职工医保办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