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西北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9名、专业技术人员15名、管理人员14名。现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占用事业编制并按照事业编制方式聘用管理,岗位试用考核期1年,考核合格后转入事业编制。
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人员按照A类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管理,具体按照《西北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执行(见西北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
招聘岗位具体需求及计划见《西北大学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管理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高校工作,能够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能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敬业奉献、学业优良,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协作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纪受处分记录,无学术不端和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3.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4. 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资格条件
1. 专职辅导员岗位
(1)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2)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2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
(3)所有学历、学位均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学习成绩优异,最后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8月31日之前;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应聘者须担任以下主要学生干部至少1项且满1年:
a. 具有兼职辅导员经历;
b. 担任过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过校、院两级团委副书记;
c. 担任过班级班长、团支书或年级负责人;
d. 担任过学生党支部书记;
e. 曾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
以上工作经历须提供任职单位(学院或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6)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2. 专业技术岗位
(1)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2020、2021年毕业,未办理过改派且能够重新派遣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出站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2)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2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博士后不超过34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
(3)所有学历、学位均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学习成绩优异,最后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8月31日之前;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4)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较高的综合素质。符合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所需的其它条件(附件1)。
3. 管理岗位
(1)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2)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2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
(3)所有学历、学位均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学习成绩优异,最后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8月31日之前;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原则上应具有学生干部经历。具有海外学历背景且计划填报国际合作部管理岗位者,可放宽要求。
(5)具有较强业务能力、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符合管理岗位招聘所需的其它条件(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西北大学网站(www.rezervbur.com)及官方微信平台统一发布。未经西北大学授权发布的招聘信息,学校不保证其准确性。
(二)网上报名
1. 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5月13日—5月22日。
2. 报名方式及程序
(1)应聘者仅可就本轮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管理岗位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不可同时报名多个岗位类别,或同时报名专业技术岗位类别中的多个岗位,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应聘者须在西北大学招聘官网(zhaopin.nwu.edu.cn)投递简历,简历请按照网站中“应聘须知”模块要求进行填报。报名系统中,辅导员岗位应聘者选择“西北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进行报名;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直接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名;管理岗位应聘者选择 “西北大学管理岗位”进行报名。
(3)网络报名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原件待参加单位考查时由具体招聘单位进行审验。
3. 报名提供材料
(1)《西北大学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报名表》(附件2)、《西北大学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报名表》(附件3)或《西北大学2022年度公开招聘管理岗位报名表》(附件4)扫描件。报名表中“毕业生所在院(系)审核推荐意见”一栏盖章有效,国(境)外毕业学校可不做要求。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已取得的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4)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国(境)外学校毕业生可提供在读证明扫描件。
(5)学校或学院开具的学生干部经历、入党时间证明扫描件(应聘专职辅导员、管理岗位需提供)。
(6)报名表中填写的成果、奖励、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7)与岗位相关的其他材料。
应聘者须在招聘系统中准确完整提交上述相关报名材料,材料不全者报名不成功。
(三)招聘流程
1. 专职辅导员岗位
(1)资格审查(5月13日—5月24日)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考核小组,将从政治面貌、年龄、学历以及应聘岗位匹配度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学校官网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
(2)面试(拟于5月28日—5月29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入围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照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分组测试,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由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的10倍确定参加笔试的入围人员名单。
(3)笔试(拟于5月3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笔试主要考查对辅导员岗位的认知和行政能力。笔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
(4)心理健康测试
笔试结束后,应聘者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对入围人员进行考查,主要考查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实行一票否决制。
(5)确定人选及公示
在心理健康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笔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70%”的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依照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公示人选,并在西北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人选不足岗位计划2倍的,原则上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公示结束后,按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6)身体检查(公示结束后7日内)
拟聘用人员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体检结果应于公示结束后7日内报学生工作部(处),未按照规定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结果的,视为放弃体检。学校对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岗位公示结果依次递补。
(7)岗位分配
学生工作部(处)根据院(系)学生数量和辅导员需求,确定拟分配单位。拟聘人选与校内拟分配单位进行双向选择,对未能确定校内分配单位的拟聘人选由学校统一分配。
(8)聘用报到(体检合格后7日内)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7日内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应聘,学校按岗位公示结果依次递补。
(9)考察及复审
通过政治审查、组织谈话、现场考察、档案核验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及复审。考察及复审贯穿整个招聘及报到入职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规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应聘资格、解除就业协议、辞退等处理。
2. 专业技术岗位
(1)资格审查(5月13日—5月24日)
学校成立审查考核小组,结合岗位匹配度与相关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单位考查环节人员名单。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原则上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2)招聘单位考查(5月25日—5月3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招聘单位成立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查推荐工作小组,制定考查推荐方案,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思想政治、专业技能、心理健康测试等全面考查,考查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依成绩高低,按该岗位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人选推荐到学校,并报送推荐人选的报名表、就业推荐表原件。招聘单位推荐人员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原则上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3)学校笔试(拟于6月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依成绩高低,按参加笔试总人数的前80%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确定人选及公示
笔试成绩超过合格分数线者,按照“单位考查笔试成绩×30%+单位考查面试成绩×40%+学校笔试成绩×30%”的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依照招聘岗位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公示人选,并在西北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人选不足岗位计划2倍的,原则上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公示结束后,按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5)身体检查(公示结束后7日内)
拟聘用人员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体检要求的招聘岗位,应按招聘公告要求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体检结果应于公示结束后7日内报人力资源部,未按照规定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结果的,视为放弃体检。学校对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岗位公示结果依次递补。
(6)聘用报到(体检合格后7日内)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7日内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博士后出站人员、留学回国人员接收手续,并按规定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应聘,学校按岗位公示结果依次递补。
(7)考察及复审
通过政治审查、组织谈话、现场考察、档案核验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及复审。考察及复审贯穿整个招聘及报到入职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规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应聘资格、解除就业协议、辞退等处理。
3. 管理岗位
(1)资格审查(5月13日—5月24日)
学校成立审查考核小组,结合岗位匹配度与相关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学校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2)学校面试(拟于5月25日—5月3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校成立选聘面试考查小组,对进入面试考查环节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依成绩高低,按拟招聘计划的6倍,确定取得参加学校笔试及岗位填报资格的人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学校笔试(拟于6月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笔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岗位填报
学校笔试结束后,按公布的岗位计划现场填报志愿,每人可填报2个志愿,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数5倍时,可根据应聘者意愿及岗位需求现场调剂报名岗位。如调剂后仍达不到5倍时,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资格复审时,发现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取消该岗位应聘资格。
(5)心理健康测试
笔试结束后,应聘者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心理健康测试。
(6)单位考查推荐(拟于6月2日—6月7日)
依学校笔试成绩高低,按参加笔试总人数的前80%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合格分数线者进入单位考查推荐环节。招聘单位成立公开招聘管理人员考查推荐领导小组,制定考查推荐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领导小组根据方案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查,考查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依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人选推荐到学校,并报送推荐人选的报名表、就业推荐表、学生干部经历及入党时间证明材料原件。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计划。
(7)确定人选及公示
按照“学校面试成绩×30%+学校笔试成绩×20%+单位考查面试成绩×10%+单位考查笔试成绩×40%”的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依照招聘岗位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公示人选,并在西北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人选不足岗位计划2倍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公示结束后,按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8)身体检查、聘用报到、考察及复审的程序和要求与专业技术岗位相同。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招聘工作安排可能会有调整,请应聘者及时关注西北大学通知公告及招聘官网信息,并保证手机畅通。应聘者须按照有关防疫政策要求提前做好应考准备,如因防疫政策规定导致未能参加考试或考查的,视为放弃应聘。
(二)管理岗位选聘人员工作第一年在辅导员岗位试用考核,从事学生工作(驻学生公寓开展相关工作),期满考核合格后,回到相应选聘部门。
(三)应聘者须如实准确提供、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五、联系方式
专职辅导员岗位:029-88308133(王老师)
专业技术、管理岗位:029-88308221(申老师、顾老师)
西 北 大 学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