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环境学院

规章制度
城市与环境学院党委发展党员所需要的材料和程序

一、党员发展基本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党课结业证 3、思想汇报 4、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5、政审材料 6、自传 7、征求班级同学意见材料 8、团支部意见 9、班主任或导师意见 10、考察人意见 11、支部考察意见 12、入党志愿书

二、党员发展基本程序

1、递交入党申请书。

2、培养、考察。

(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培养①确定培养联系人,发放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②每个季度填写一次培养考察表③党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④培养联系人提出培养考察意见;

(3)考察①确定入党考察人②召开民主评议会③征求班级团支部、班主任或导师意见④写出考察意见;

(4)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

(5)填写培养考察表,正式确立为发展对象。

3、公示。

4、进行政审。

5、填写入党志愿书。

6、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

(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相关情况;

(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

(5)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7、基层党委(党总支)派专人谈话。

8、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

9、通知党支部、本人审批结果,报组织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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