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西北大学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党发[2016]28号)文件精神及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我院严格执行《西北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细则》(西大教〔2018〕1号)、《西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西大教〔2018〕1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1.各专业开设的课程超过五门(或六门)的,超过部分课程的考试安排在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4日(第18教学周)进行,考试时间随上课时间安排(任课教师不得擅自提前停课)。
2.各专业开设的课程不超过五门(或六门)的,课程考试安排在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11日(第19教学周)进行。每天有三个时间段安排考试,时间段分别为:
A场 08:00 —10:00 B场 10:30—12:30 C场 14:30 --16:30
3.第20周安排为创新创业实践周,各系可根据本院各年级各专业学生考试安排进度,围绕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依据专业特点制定教学实践周实施计划,通过实习实践锻炼,让学生充分消化课堂知识,加深专业认识,培养专业素质和创新精神。
二、考试工作安排
我院按照《西北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细则》(西大教〔2018〕1号)文件要求,将考试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强调如下:
n考试组织与安排
1.本学期所开设的全部课程(包括实验、实践课程)都要进行考核。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非通修课程采用非笔试的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课程组)提出,院(系)教学院长(主任)审批。
2.试题从命题、审批、印刷、保管全过程须专人管理,严格保密,并严格履行试题登记手续,每一环节的交接都应有文字记录。如有漏题等泄密事件发生,将按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成立考风考纪巡查小组,加强对院(系)考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期末考试巡查组也会加强巡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4.考前应做好考风考纪宣讲工作,结合我校考试违纪通报,以各种形式教育学生遵守考风考纪。
5.做好监考人员的职责培训工作。监考人员必须是学校在岗教师或教辅人员,如因突发事情无法参加既定监考任务的,不得擅自安排他人监考,应立即联系院(系)教务管理人员或院(系)分管领导,由院(系)负责协调安排其他人员监考。
6.考生人数在60人以内的考场,安排两名监考人员;考生人数在60人(含60人)以上的考场,安排三名以上监考人员。该门考试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参加监考工作。
n考场管理与要求
1.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做好考试相关准备工作。考试正式开始前,监考人员应对学生座位进行编排。学生考场座次,以避免作弊和便于监考为目标,可结合已有的好经验安排。学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应核对学生证件,指导学生按编排就座,要求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手机及其他非考试所需用品放到指定位置。
2.学生须提前10分钟凭身份证、学生证进入考场,按监考人员的安排就座,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不得入场,按缺考处理,卷面成绩记为零分。考试开始后1小时,学生方可交卷离场。
3.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考场纪律,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看电影、玩游戏、批改作业、聊天等),不擅自离开考场。本着以人为本、防范在先的原则,对考场学生做出事前警告,对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应立即制止并作好考场记录,同时注意保留证据,证据和认定记录务必要有违纪作弊学生本人签字及监考人员签字,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将违纪作弊情况报院(系)或教务处,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4.学生应重视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及时清理桌面、抽屉中、座位周围与本门课程考试有关的资料,将所有非考试所需用品(复习资料、自备的草稿纸、手机等电子设备)放在考场指定位置,不得随身携带或放在座位周围。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将依据《西北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细则》相关条款严肃处理。对于违纪考生,我院将取消其在大学期间评奖、评优和推免资格。
n试卷评阅与成绩登记
1.阅卷人应参照标准答案或答题要点及评分标准的要求,认真细致评阅,保证试卷评阅的公平、公正。
2.试卷评阅结束后,阅卷人应认真复查试卷,避免出现误评,分数加总错误等问题。卷面分数一旦判定,不得随意改动。确因误评须改正的,阅卷老师应在旁边注明原因并签名。
3.任课教师应对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和录入负责,不得委托其他人独立承担试卷的评阅或录入工作。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应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提交成绩,成绩录入时间截止到2019年1月20日24:00。成绩一旦提交,任何人不准擅自更改,如确因录入错误或其他原因致成绩有误须改动的,任课教师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西北大学成绩更正单》经教学院长(主任)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4.任课教师提交成绩后,应打印纸质成绩单并将学生试卷、平时成绩、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试卷分析报告等材料交院(系)教务管理人员整理归档。各院(系)须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纸质成绩单、试题(A、B两套)纸质版、电子版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交教务科整理存档。
n成绩查询
1.2019年1月21日起,学生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成绩,也可通过“M西北大学”手机APP查询个人成绩。除以上两种成绩查询方式外,切勿相信其他成绩查询途径,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2.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应在下学期开学后的四周内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成绩核查申请。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的,须在考试前向院(系)提出缓考申请,学生申请缓考必须填写《西北大学本科生缓考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学生的缓考手续须在考试前报送教务处备案,凡考试结束后报送的视为无效,按旷考处理。
2.部分安排实习的系,应按照实习计划及要求,提前安排好期末考试及实习事宜。
3.各系应统筹协调毕业生离校与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切勿因学生毕业离校影响在校生正常的备考与考试。
经济管理学院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1: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学生相关处理规定.doc
附件2: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监考人员相关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