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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13-2014学年第1学期期中考试安排

发布日期:2013-10-31   点击量: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中考试定于11月4日至11月15日进行。现将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课程及考试形式

除学校统一组织公共课考试外,我院将组织平台课程统考,考试科目为:2012级《线性代数》、《宏观经济学》;2013级《管理学》(管理类专业)。其他科目考试(包括通识课、辅修专业)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及专业特点自定考试方式随堂进行。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考试,均须保留原始材料,作为成绩评定的依据。期中考试试卷由教师暂时保存,待期末考试结束一并上交。

二、试题命制

统一考试课程采取统一命题,其他需要印制试题的课程,请任课教师于11月8日前将命好的试题(同期末考试格式)交院教务办,以便统一印刷。

三、成绩评定

学生课程成绩评定为综合评定,由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占20%,期中考试成绩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60%。

四、考试注意事项

1、严格缓考申请手续。学生缓考申请手续必须在考试前由院系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备案(缓考申请表可在教务处主页——学生服务——表格下载处下载),否则不予认定为缓考。凡考试结束后报送的视为无效,按旷考处理。

2、重修的学生应参加期中考试考核,否则不予评定综合成绩。如重修考试与主修考试相冲突,可与重修课程任课教师协商采用其它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统考科目、时间、安排见附件:经济管理学院2013-2014学年第1学期期中考试安排

经济管理学院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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